第一條 申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法人資格;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設備和設施;
(三)從事防雷工程專業的技術人員必須取得《防雷工程資格證書》;
(四)有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規范、標準等資料并具有檔案保管條件;
(五)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完善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 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150萬元以上。
(二)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專業技術人員。取得《防雷工程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中,3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6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
(三)近3年完成防雷工程總額不少于800萬元,所完成的綜合防雷工程不少于20個,每個工程額不低于30萬元,其中至少有1個工程額不低于150萬元。
(四)所承擔的防雷工程,必須經過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五)取得乙級資質3年以上,每年年檢合格。
第三條 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80萬元以上。
(二)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專業技術人員。取得《防雷工程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中,2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4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
(三)近3年內完成防雷工程總額不少于400萬元,所完成的綜合防雷工程不少于20個,每個工程額不低于15萬元,其中至少有兩個工程額不低于50萬元。
(四)所承擔的防雷工程,必須經過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五)取得丙級資質1年以上,每年年檢合格。
第四條 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第一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
(二)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專業技術人員。取得《防雷工程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中,1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3名以上具有防雷相關專業中級技術職稱。